臺式色度測定儀通過比對樣品與標準色階的色差或檢測特定波長光的吸收值確定色度,樣品特性(如渾濁度、氣泡、顏色穩定性)直接影響測量精度。需根據樣品類型制定差異化測量規范,核心原則是 “消除干擾、保證代表性”,具體要求如下。 
一、清澈透明樣品(如飲用水、純凈水) 1、預處理與測量流程 此類樣品無需復雜預處理,取樣后先靜置 5 分鐘(消除取樣時產生的微小氣泡),直接倒入比色皿(避免沿壁傾倒產生氣泡),液面距比色皿頂端 1cm(防止溢出污染儀器)。測量時需用擦鏡紙擦拭比色皿外壁(去除指紋和水珠),確保透光面無遮擋。采用 “三次測量取平均” 法:每次測量前將比色皿旋轉 180°(避免比色皿本身色差影響),三次讀數相對偏差需≤2%,否則重新測量。 2、關鍵注意事項 若樣品含微量溶解物(如礦物質),需在記錄中注明 “含溶解固形物”,但無需過濾(過濾可能吸附部分色素)。測量后及時倒空比色皿,用純水沖洗 3 次(防止殘留物質沉積)。避免樣品長時間暴露在陽光下(部分色素遇光易分解),從取樣到測量的時間間隔需≤30 分鐘。 二、渾濁或含懸浮物樣品(如地表水、污水) 1、預處理與干擾消除 需先通過離心(3000rpm,5 分鐘)或 0.45μm 濾膜過濾去除懸浮物(避免顆粒散射光線導致讀數偏高),記錄預處理方式(如 “20240725 離心 5 分鐘”)。過濾后的樣品若仍有輕微渾濁,需標注 “過濾后微濁”,并在結果中注明可能存在正偏差。測量時選擇光程較短的比色皿(如 10mm,常規為 50mm),減少顆粒對光線的遮擋影響。 2、測量操作規范 過濾后立即測量(避免色素吸附在濾膜上),倒入比色皿后輕輕敲擊壁面(排出可能殘留的小氣泡)。若樣品顏色隨時間變化(如氧化變色),需連續測量 3 次(間隔 1 分鐘),記錄顏色變化趨勢(如 “5 分鐘內色度從 15 度升至 18 度”),并以首次測量值作為結果(最接近原始狀態)。 三、含揮發性或易反應樣品(如工業廢水、含氯水樣) 1、穩定性控制與測量 取樣后需立即測量(最長不超過 10 分鐘),若無法即時測量,需用棕色比色皿盛裝(避免光照加速反應)并密封(防止揮發性成分逸出)。含氯樣品需先加入硫代硫酸鈉(每 100mL 樣品加 0.1g)去除余氯(氯會破壞有機色素),記錄添加量及反應時間(需靜置 2 分鐘)。測量時采用 “快速讀數法”:樣品倒入比色皿后立即放入儀器,讀取穩定后 10 秒內的數值(避免長時間暴露導致顏色變化)。 2、安全與誤差控制 腐蝕性樣品(如 pH<2 或>12)需使用耐酸堿比色皿(如石英材質),測量后立即用對應中和液沖洗(酸性用稀氫氧化鈉,堿性用稀鹽酸)。若樣品有異味或刺激性,需在通風櫥內操作,避免直接接觸。結果記錄需標注 “經化學預處理”,并附預處理前后的顏色對比描述(如 “預處理前呈黃綠色,處理后呈淺黃色”)。 四、高色度或深色樣品(如印染廢水、醬油) 1、稀釋與測量規范 當樣品色度超過儀器量程(如>500 度),需用純水稀釋(稀釋倍數按 “稀釋后色度在儀器量程 1/3-2/3 之間” 原則確定,如 500 度樣品稀釋 10 倍至 50 度)。稀釋需使用移液管(精度≥0.1mL),混合時采用 “顛倒搖勻” 法(避免劇烈搖晃產生氣泡),至少搖勻 10 次。測量后按 “稀釋倍數 × 測量值” 計算結果,記錄稀釋過程(如 “10mL 樣品 + 90mL 純水,稀釋 10 倍”)。 2、稀釋準確性驗證 需做平行稀釋實驗:取兩份相同樣品分別稀釋,測量值相對偏差需≤5%,否則重新稀釋。若樣品含不易溶解的色素顆粒,稀釋后需再次過濾(防止顆粒影響),并在結果中注明 “稀釋后過濾”。深色樣品易污染比色皿,測量后需用洗潔精浸泡 10 分鐘(避免色素殘留),再用純水沖洗。 五、通用測量要求與記錄規范 1、儀器與耗材準備 測量前需檢查儀器校準狀態(最近校準日期及偏差,如 “20240701 校準,標準色階偏差≤1 度”),比色皿需匹配儀器波長(如 450nm 對應玻璃比色皿,紫外區需石英材質)。每次測量前用純水做空白校準(扣除背景值),空白值需≤0.5 度,否則清潔比色皿或更換純水。 2、數據記錄與異常處理 記錄需包含 “樣品類型、預處理方式、稀釋倍數(若有)、測量環境溫度”,異常情況(如讀數跳變)需注明原因(如 “樣品有氣泡,重新測量”)。若測量結果與目視顏色差異較大(如目視呈深黃但測量值<10 度),需檢查是否因樣品渾濁干擾,必要時重新過濾后測量。 不同樣品的測量核心是 “針對性消除干擾”:清澈樣品聚焦氣泡和比色皿誤差,渾濁樣品重點控制懸浮物影響,易反應樣品強調時效性。規范操作可將測量誤差控制在 5% 以內,確保色度數據能真實反映樣品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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